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授予遵义市播州区“省级生态县(区)”称号的通知

24.07.2018  00:40
 






 

黔环通〔2018〕172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授予遵义市播州区


 

“省级生态县(区)”称号的通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来的《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验收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函》(播府呈〔2018〕53号)收悉。对照《贵州省生态县建设标准(试行)》,通过对你区创建“省级生态县(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考核验收和社会公示,认定已达到“省级生态县(区)”考核指标要求,现授予你区 “省级生态县(区)”称号。


 

      希望你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践行者和引领者,以更高的标准继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以更严的要求持续巩固生态创建成果,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百姓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宜居环境。






 

2018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遵义市环境保护局。


 
贵州晒生态文明建设成绩单
  国家批准我省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后,新华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拟命名省级生态县(区)公示
    根据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申请和遵义市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