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环保局“三个控制,一个加强,一个严格”助力环境监管

28.03.2017  01:05
 

  一是“严控”总量减排。围绕“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现管理减排”制定措施,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严格执行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总量控制,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按照“先算、后审、再批”的原则审批建设项目,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二是“细控”项目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做到不符合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一律不批。

  三是“稳控”环境信访。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积极分析信访动态,把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工作视线,争取早介入、早调查、早解决,最大限度地把隐患消化在萌芽阶段;对群众反应的问题,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环境宣传。进一步创新思维,积极探索,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牢牢抓住报刊、电视、网站三大媒体,通过抓宣传、抓活动、抓培训“三抓”,进一步搞好环保宣教工作,努力营造全民高度关注环保、大力支持环保、积极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五是“严格”环境执法。对重点行业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晚检查相结合,做到该取缔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该从严处罚的坚决处罚,决不姑息。同时,将每家企业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促使问题不解决、污染不消除、污染物不达标,坚决不撤人、不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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