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04.02.2016  14:57
        1月1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16〕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在全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体制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四个方面,共十二项工作任务。 一是健全农村社区治理机制。 要求强化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厘清基层政府与群众自治组织边界,健全农村社区自治和协商机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加快形成多远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格局,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法制建设。 二是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 要求各地积极推进社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提升农村社区服务水平。 要求完善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四是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注重队伍建设。
        《实施意见》还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明确了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规划引领,三是注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