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九项措施强力推进信访“三无”创建工作

29.01.2015  11:02

               

 

一是实行镇领导包村包单位、村干部包组制度。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领导干部每月主动进村入户,深入企业、深入学校进行排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村(居)责任人因工作不当、情况不明造成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各村(居)、各部门要规范办理程序,按照要求完善接访、登记、办理、核实、分析、答复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基层信访网络和突发事件预警快速处理等相关机制。 三是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包案制、领导接待日制度、领导下访制度和首问责任制,信访部门要切实抓好协调督办和业务指导,相关部门做到既分工、又协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办事,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局面。 四是排查消除处理积案。对今年来的信访积案进行再梳理,严格按照“七个一”包案化解机制(即一个案子一个包案领导、一个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定的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后评效益评估报告)的模式狠抓落实,直到息诉停访。 五是妥善处理缠访。对无理纠缠的非正常信访甚至赴新区、州、赴省、进京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的等违法闹事行为要坚持依法进行处理。 六是提高初处质量。按照“属地管理、就地解决、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的思路,对初信初访要依照《信访条例》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政策法律处理,确保质量关,把住第一道防线,把问题消灭在基层。对因运用政策法律不当,程序不到位,处理方法不当的初处事项,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是协调和检查督办,加强对村(居)委员会等责任单位的信访事项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围绕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对重点部门、重要信访案件搞好督查督办、使各级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及重要信访事项落到实处。实行领导干部信访日接待制度,接待来访群众,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督办信访案件的落实和签批,耐心细致地倾听群众呼声,本着“以人为本、以情接访、共建和谐新桥”的信访精神,全力为群众服务。 八是严格按照新区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置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节庆活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敏感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决策、项目和工程等,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出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未经评估的重大决策和项目不得批准实施。对于应当进行评估而未实施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走形式或弄虚作假,以及未经评估引发群众性事件或重大信访问题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控制信访增量。 九是强化信访舆论引导工作。镇相关部门要抓好预警性、行动性情况信息的收集、研判、发现苗头第一时间研究处置。要善待、善用、善管各类媒体的管理引导,提高舆论尤其是网络舆论的引导,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社会发布信息,避免因信息不畅或失真形成网上炒作,导致事态扩大升级。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网上串联上访,及时发现网上串联煽动上访等不良信息,群工站、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在第一时间封堵删除,并查找牵头串联人。要坚持正面引导网络舆情,最大限度地发挥舆论宣传的积极作用,防止恶意炒作、孵化扩散,特别要警惕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利用信访问题和突出事件制造事端。(韦凤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