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出台措施鼓励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成长成才

15.02.2016  17:43

      日前,《绥阳县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升学奖励办法》出台,该办法旨在促进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产生活能力,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促进残疾人学生健康成长。
      办法规守,从2015年起,凡是具有本县户籍并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当年统招统考中被录取到高中、大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给予一次性助学奖励资金,分别为高中1000元、大学专科2000元、本科3000元、研究生5000元,经费从残保金中预算列支。据了解,日前已累计有80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享受到助学金,涉及资金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