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从业者杨波:做困难群众的法律代言人

02.09.2014  15:43

  “评估方案可以这样改,从专家委员会或者专家组中挑选3到5名专家组成评估小组……”8月27日中午12点半,已经过了饭点,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会议室里,杨波还在和同事们讨论着,他们已经忘记这是第十几次为贵阳市承担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的工作内容进行修改了。

  “不管是具体案件还是制度创新,杨波只要一接手法律援助的工作,就停不下来。”杨波的同事这样评价他。

  “就像政府给困难户的最低生活保障一样,法律援助就是政府为社会贫弱提供的‘法律低保’,我们法律援助工作者就是要做困难群众的法律代言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穷人也打得起官司。”杨波如是说。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8年,杨波值班时接待了一名50多岁的吴大叔。吴大叔在工地上干活时被石头砸伤,手臂骨折,当时包工头带他去小诊所进行了简单处理,伤势还没恢复就不管了。后来,吴大叔的胳膊因此留下残疾。索求赔偿费无果又没钱打官司的吴大叔,无奈之下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当时吴大叔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人证,能提供的证据只有医院的病历,这给案件的办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杨波分析情况后,先与包工头进行协商,虽然没有达成解决协议,却使吴大叔在工地打工的案件事实得到确认。根据吴大叔提供的线索,杨波又去工地和他的工友家里调查取证,取得了物证和人证……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吴大叔终于获得了两万多元的赔偿金。

  在杨波作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的几年里,他直接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170多件,为上千名来访者提供法律咨询。工作中,他以热情服务、精湛业务赢得受援群众肯定,民案胜诉率达90%,刑案辩护观点也大多得到法院采信。

  2007年,杨波因工作表现突出被提升为副主任,2010年成为主任。走上领导岗位的他,更加重视在制度创新方面去利用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

  上任的第一年,杨波发现国内有的大城市已经开通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服务专线,而贵阳的11个法律援助机构还在使用各自的普通号码。这种情形成为制约法律援助资源整合和推广普及的瓶颈。建立贵州省第一个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成了杨波当时最强烈的愿望。

  向专家咨询、找朋友帮助、上网查询资料、与电信公司沟通……杨波克服重重难关,在各方的帮助下,终于建立了全省第一个法律援助服务专线12348。

  “然而,专线建立后的第一年,效果并不明显,全年电话咨询的仅有几千人次。”杨波说,扩大专线影响力无疑又成了必须攻克的难题。

  联系清华大学制作动漫广告、协调贵阳电视台、贵阳各处的LED屏幕进行播放、利用12辆市内公交车车身做平面宣传……杨波奔波的脚步从未停止过。

  功夫不负有心人,12348法律热线现已纳入贵阳12319公共服务平台,并将贵阳十个区市县的法律援助机构联系在一起,以贵阳市148法律援助网站为补充,仅2014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10526件,其中电话咨询近7000人次。更重要的是,法律援助工作借此平台被大众知晓。

  除此之外,在杨波的建议下,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覆盖村居的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了让受援人打得起官司,也打得赢官司,加强了对办案的监督;以党建促工作,建立了一支党员律师志愿者服务队伍,探索受援人可以选择律师的“点援”制度。

  “当作为援助律师时,我是以个体的力量来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当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者时,我是从制度创新角度去规范和指导法律援助工作。”在采访的最后,杨波这样说,“我的工作从没变过,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做好群众身边的法律援助,当好困难群众的法律代言人。

  本报记者 李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