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办牌证 有史最“优惠”

04.03.2015  16:18

                本网讯 3月5日,笔者从黎平县交警大队获悉,为源头解决无牌无证摩托车难以监管问题,实现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人持证、交强险承保“三个100%”目标,2015年2月1日至5月7日,该县执行摩托车办证办牌最“优惠”政策。 其减征条件为摩托车所有权人或驾驶人系本省常住居民、摩托车购置时间在2014年11月1日之前,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国产二轮摩托车。对符合减征条件的国产二轮摩托车按照“一车一人一牌一证一档”办理注册登记,收费标准为:二轮摩托车行驶牌证按照30元/辆收取(含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工本和人工检验费),申领各类摩托车驾驶证(E型、F型)按照10元/人收取(含科目一、二、三考试费、驾驶证工本费)。 目前,全乡乡镇、单位已深入基层农户摸底、建档二轮摩托车进行,为县交警大队实施车管办牌办证窗口前移,下乡集中统一为摩托车主办牌办证服务群众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