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通知

10.07.2018  22:31

各市(州)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工作,省民政厅安排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性质和分配

项目资金为贵州省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通过省民政厅部门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专项资金,2018年项目预算资金206万元。

二、资助范围、数量和标准

(一)项目资助范围。重点资助社会组织在2018年申请摘帽的14个贫困县开展扶老助老、关爱儿童、扶残助残、社会工作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服务活动。不资助基建、研究、宣传、图书赠送等活动。(2018年申请摘帽的14个贫困县:湄潭县、桐梓县、凤冈县、习水县、西秀区、平坝区、黔西县、瓮安县、龙里县、兴仁县、碧江区、万山区、玉屏县、江口县)。

(二)项目数量和标准。拟资助8个左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每个项目25-30万元,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安排合理的配套资金。

三、资助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年检情况正常;

(二)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三)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四、项目申报

由14个贫困县民政局和14个贫困县所在地的市(州)民政局分别组织所登记社会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各市(州)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项目申报书评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全省性社会组织直接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报送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前。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评审和立项

(一)项目评审。省民政厅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项目;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作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有地方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资助的项目。评审将依据申报单位的项目规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配套资金等条件确定项目资金额度。

(二)立项公告。评审立项后,在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和贵州省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告项目名单和立项资金。

六、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民政局要加强对立项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执行效果。立项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专项财务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七、项目执行、管理、审计和评估

(一)项目执行。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省民政厅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项目执行完毕后上报工作总结。

(二)管理、审计和评估。省民政厅将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各地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负责组织项目的阶段性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项目实施完毕后,省民政厅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附件: 2018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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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民政厅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