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办事”何时休?

10.11.2015  11:50

               

 

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高先生的案子迟迟没有进展。高先生说,为了推进案件,他分两次送给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某5万元。可一年多来,案件仍在“走程序”。在高先生提供的录音里,刘某称“钱已退给高先生的朋友刘某某”。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刘某又称送钱一事纯属诬陷。(2015年11月8日人民网) 陕西榆林市高先生因申请强制执行想“给钱办事”,且不说这钱到底给没给,“收钱办事”确已成为部分官员们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时的“潜规则”。 “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给钱办事”是中国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一些手握权柄的人往往拾起这些封建“衣钵”,“古为今用”,大搞权力寻租,为自己捞足好处。 这位高先生因为给了钱而没有办成事,自感突破了“给钱能办事”的常规,赔了夫人又折兵,于是愤愤不平,将“内情”抖了出来。话说回来,如果给了钱又办成了事,那这位高先生还会报料“给钱办事”的“内情”吗? 行贿好,受贿吧,在高先生看来,是门造旨极深的艺术。先是以节日名言,送上2万元,后通过“刘某某”再送上3万元。索贿的太过直截了当当然不行,而用“拖” 字诀,久拖不办,“你懂的”,只好乖乖落入“收钱办事”的圈套。 “收钱办事”是典型的行贿受贿。受到利益驱使,官员办起事来,劲头十足,不知情者,认为他是为民做实事的“有作为”的“好官”。其实,这些人是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牟利,把“为群众服务”变成了“为钱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一浪高过一浪,老虎、苍蝇纷纷落马,“收钱办事”的少了起来,但“慢作为”“不作为”的多了,过去“给钱”就能办成的事,现在改成拖着不办了,一些人信奉“不求无功,但求无过”,躺在官椅上睡大觉,由“收钱办事”演变成为不收钱也不办事,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要让贪腐绝迹,让社会风气彻底好转绝非一天两天的事,需要我们祭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大旗,依法依规严惩各种腐败现象,强化制度建设,弘扬社会正能量,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羊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