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改委部署“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13.09.2016  13:38

  9月1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部署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将加强餐饮业价格监管,对经营者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提高菜品价格的,及时开展调查和提醒告诫,维护餐饮价格稳定。

  中秋国庆期间,价格主管部门将重点检查景区门票及优惠政策、观光车、缆车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执行情况;景区内和景区周边直接为旅游服务的酒店、餐饮、旅行社、旅游购物等行业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情况;贵州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的特点,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规范商品明码标价。对月饼等节日食品价格加强监管,重点检查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超市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做到价签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加强餐饮业价格监管,对经营者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提高菜品价格的,及时开展调查和提醒告诫,维护餐饮价格稳定。

  对于商业零售行业,将重点检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高于标价结算以及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赠售、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针对“十一”期间旅客出行高峰特点,将强化对机动车停车场、交通客运等行业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交通运输价格秩序。重点查处临时占道的机动车停车场趁节日期间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省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节日市场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消费者如遇价格问题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各级发改部门将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及咨询,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记者刘昌敏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