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绷面子私改车标 “金龙”变“丰田”被罚一千五

11.05.2015  14:59

车主称更改车标是为了提高车辆档次,吸引旅客

    5月9日,黔南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厦蓉高速公路都匀东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贵AT1XXX”的中型普通客车登记注册的行驶证上为金龙牌客车,可现实情况却为“丰田”牌客车.

    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通过比对车辆信息和车辆识别代号后,民警确认该车涉嫌私自更改机动车车标。

    询问中,驾驶员一再声称自己是做旅游服务的,更改车标实际是为了提高车辆档次,从而让更多的游客选择自己公司,所以才私自变更的,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私自更改车标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因为汽车如此“改头换面”不仅干扰了民警和电子警察的执法办案,逃避了违法处罚,而且更改车标的汽车一旦发生事故,极易误导目击者识别车型,给事故处理带来难度。同时,由于更改了车标,会造成被保险的机动车与行驶证照片不一致,万一发生事故,机动车的商业险部分将不作赔付。

    民警当场责令驾驶员恢复机动车原貌,并依据相关条款依法处以1500元的罚款。

    孙伟 记者 高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