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的三项改革案例获得2015年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评选资格

28.01.2016  12:24

近日,从“2015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官网获悉,该办报送的《行政体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案例编号:8806)、《贵州省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案例编号:8818)、《惠水县探索建立街道法制办》(案例编号:8879)三项改革案例获得“2015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参评资格,评选活动投票时间从1月6日开始,截至1月15日下午17:00。公众可关注活动官网或“贵州政研”、“多彩贵州网”微信公众号,可通过网页、微信、短信和声讯四种方式进行点赞投票。此次入选的改革案例共有80个,是由省委改革办从各单位报送的第一二批改革案例以及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省委改革办《贵州改革情况交流》《贵州改革工作动态》刊登的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经验交流文稿中筛选的。

该办报送的三篇改革案例集中反映了该办近年来深入开展简政放权,加强“接、管、放、服”工作,向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大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力度,并将法律顾问室向乡(镇)政府、街道延伸,着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其中,《贵州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获得2015年度全省改革工作好信息一等奖,该信息已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第134期刊载,并获得陈敏尔书记、谌贻琴副书记、秦如培常务副省长、陈鸣明副省长等省领导批示肯定;《贵州省惠水县探索建立街道法制办》信息获得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第158期采用,陈敏尔书记、谌贻琴副书记、陈鸣明副省长对此项工作专门批示,要求总结推广。

评选改革优秀案例·传递多彩贵州声音”2015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由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法治办共同举办,多彩贵州网协办,旨在营造浓厚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省宣传氛围,积极主动传播贵州改革好声音。评选活动分为初步筛选、媒体展示、社会投票、专家评审、综合评审、评选公示、最后评定、结果公布八个阶段。于2015年12月25日完成初步筛选阶段,12月31日官网正式上线,进入媒体展示阶段,2016年1月6日上午9:00进入社会投票阶段,投票时间截止至1月15日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