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环保局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开展项目环评管理上门服务工作

30.11.2017  10:45
  为进一步宣贯《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快新区拟建项目环评办理速度,强化环保验收,避免出现“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等违法行为。近日,贵安新区环保局副局长鄢钢率工作组到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贵州贵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环评管理上门服务工作。工作组就3家单位27个拟建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评及验收监测(调查)机构服务质量与建设单位进行了深入交流,认真解答了建设单位提出的环评时序、环评变更、分期验收、环境监理等问题,同时从三个方面对修订后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一是将技术评估纳入环评审批环节,二是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三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环保验收的主体责任。各建设单位均表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贵安新区环保局已持续3年开展上门服务工作,通过“深入企业、深入项目”有效解决了环评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强化了建设单位的环保意识,提升了新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下一步,将持续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加强服务,助推新区发展。
图1  与社管局代表交流


图2  与置投公司代表交流

图3  与建投公司代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