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年政务服务工作重点实施“四项工程”

13.03.2015  14:38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13日电  笔者从11日召开的贵州省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获悉,按照国务院“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的要求,针对贵州省政务服务工作中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贵州省今年将重点实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工程等“四项工程”,年内建成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系统。

    据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政府办公厅精心组织攻坚,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4年底顺利建成运行。截至目前,全省具有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职能的57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已进驻54个,进驻人员200人;省级现有行政许可310项、非行政许可28项、行政服务409项,已分别进驻307项、26项、406项,进驻率分别为99.03%、92.9%和99.3%。

    随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4年底顺利建成运行,目前全省省市县三级政务中心已全部建成运行,但全省政务服务中心仍存在功能不够完善、行政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以及行政审批“体外循环”、“事进权不进”等问题。对此,贵州省今年的政务服务工作将重点实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工程、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标准化工程、行政审批信息化工程和政务服务改革试点精准化工程。

    其中,贵州省将实施行政审批信息化工程,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依托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年内建成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全面推行网上预审查预受理,加快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完善网上公示、查询、投诉等;完善行政审批系统,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推进下,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系统数据交换及业务协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拓展现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实现对行政审批办理流程、政务公开、咨询投诉等环节全方位电子监察,年内实现省市县全覆盖。

    

     “四项工程

    第一,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工程。一是规范场所建设,出台《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从保障办公场地、完善服务功能、便民高效、提升审批效率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规范部门和事项进驻,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同时,除有明确规定因保密、场地限制不进驻以外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必须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切实做到部门和事项“应进必进”;三是规范一站式审批,强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进驻部门必须充分授权窗口,按照“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的原则,要求审批流程的全环节在窗口完成或通过窗口组织协调完成,并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确保窗口“能办事、办成事”,杜绝部门把政务服务中心当“收发室”和行政审批“体外循环”。

    第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标准化工程。一是严格优化审批流程,各进驻部门要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审批流程进行修订,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削减不合理的审批步骤,减少审批环节,并向社会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权力运行图。二是严格规范透明办理,要求每项审批事项都要制定审批细则,明确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并对所有审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各部门要严格实行受理单制度,对受理、不予受理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及时出具书面通知单。三是严格窗口管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进驻部门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将部门进驻及行政审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第三,行政审批信息化工程。一是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依托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年内建成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全面推行网上预审查预受理,加快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完善网上公示、查询、投诉等。二是完善行政审批系统,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推进下,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系统数据交换及业务协同。三是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拓展现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实现对行政审批办理流程、政务公开、咨询投诉等环节全方位电子监察,年内实现省市县全覆盖。

    第四,政务服务改革试点精准化工程。根据省政府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审批”和“一门办、一章结、一费清”等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