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11.04.2016  15:13

根据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有关通知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决定从2016年3月起,在全厅开展以创文明单位、树奋进团队,创文明窗口(处室)、树服务品牌,创文明标兵、树奉献榜样为主要内容的“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厅各处室、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方案要求,厅各处室、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机关建设上走前列、作表率的总目标,充分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认真对照“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努力在“看齐、精准、突破、担当”上下功夫见成效,进一步深化文明机关建设,推动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再有新转变,业务技能再有新提升,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方案对“创文明单位、树奋进团队”、“创文明窗口(处室)、树服务品牌”的重点创建单位、创建内容、创建要求都作了明确,其中,“创文明单位、树奋进团队”重点创建单位为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省政府机关幼儿园,“创文明窗口(处室)、树服务品牌”重点创建单位为省政府应急办、厅文书处。

在“创文明标兵、树奉献榜样”方面,方案要求,厅各处室、各单位都要把申报和创建文明标兵作为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处室、本单位人员特点,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典型、挖掘典型,坚持按照创建标准加强引导,全厅推选出10名文明标兵,根据综合评定推荐5名参加省直机关文明标兵评选。

方案还对“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作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