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31.05.2016  13:57

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批复明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设置白云新区、百花湖、麦格、王庄、卫城、东风湖、新仁、大海子、黔西坪子共9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自2016年6月30日起,至2046年6月2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

批复要求,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收费工作由贵州中交贵黔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