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25.02.2016  16:42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使基层群众得到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调推进的部署,以“全覆盖服务、全联通服务、全方位服务、全天候服务、全过程服务”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集中进驻,全覆盖服务。以“能进则进、应进必进,进而规范、办而有效”为目标,将公共服务事项由政府部门和机构分散办理转移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公开、透明办理,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全覆盖。推动公共服务向乡镇延伸,实现服务对象和区域全覆盖。

——系统整合,全联通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展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应用,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向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做到进一张网办全省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做好上下纵向贯通、内外横向互动,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规范运行,全方位服务。构建“公共服务一条龙”的大服务格局,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简流程、减环节、压时限。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强化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评价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便民高效,全天候服务。探索更加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办理模式,提供多样式的全程全天候在线咨询、查询和申请服务,提高全省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办事大厅线上线下互联互补,为群众提供不间断的全天候服务。

——公开透明,全过程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公示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申请材料、承诺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与标准文本等内容。及时跟踪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服务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核实,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包含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相应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都应按照全省统一的模版,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各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简化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按照“能减则减、方便群众”的原则,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标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对办理无实质意义的证明材料可不要求提供;依法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政府部门颁发的证照或规范性文件,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专家等参加的论证会广泛听取意见,严格论证,必要时可举行公开听证。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三)规范公共服务办理模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探索开展同城办理服务模式,各有关部门要先行梳理能纳入同城办理试点的公共服务事项,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

(四)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进驻。按照公共服务集中办理的原则,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并对窗口充分授权,确保进得来、办得成。中央在黔单位及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也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设办事窗口,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确因场地原因不能进驻的,也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办事指南模版填写办事指南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五)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扶贫脱贫等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拓展服务层级,推进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向市县乡村四级延伸。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乡村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网上自助办理区,配备相应的设备,协助申请人办理业务。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呼叫热线,提供全天候呼叫服务,开发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APP。整合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资源,完善智能服务“贵博士”内容,利用数据集成优势提供网络在线智能服务。

(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和《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等要求,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大厅各项设施,加快功能升级,满足公共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需求。规范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覆盖面,实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七)加强公共服务窗口监督。运用全省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网上监督管理,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确保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公共服务窗口评价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对公共服务窗口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打造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和网上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要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建立共享制度和衔接机制,加快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形成公共服务数据在一张网自动集聚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变“群众跑”为“数据跑”,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对公共服务事项数量、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数、申请人评价、业务量走势等信息实行大数据管理,促进公共服务事项公开、便民、规范、高效办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尽快整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加强作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及时了解群众需求,汲取群众智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监督考核。省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跟踪督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平台,每半年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预期效果。同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