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教师资格认定21日启动 申请人需自己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06.03.2016  10:04

    2016年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3月21日启动,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此外,教育部考试中心从今年起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自己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打印成绩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今年,贵州省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不再使用单机版采集信息。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安排,网络版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开放时间为两次。第一次:3月21日至5月27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第二次:6月13日至7月15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其间3月21日至5月25日为申请认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5月26日至7月15日为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

    贵州省今年仍开展一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得在以上时间范围外自行开展认定工作,否则不予承认。贵州省教师资格证书(空白)按教育部要求分两批次申领,第一次为5月25日至6月8日;第二次为7月6日至20日。值得注意的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记者 沈诗洁)

[责任编辑: 罗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