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教科书价格政府定价 教辅材料政府指导价

04.06.2017  21:58

贵州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出台

教科书价格 政府来定价

    近日,贵州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实施,办法规定,中小学教科书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不分出版地、课程层级、语种,实行同质同价,同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根据办法,教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按照微利原则合理确定并保持基本稳定。其中,教科书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不分出版地、课程层级、语种,实行同质同价。教辅材料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出版单位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范围内确定具体价格。

    办法还规定,教科书和教辅材料的正文印张、插页、封面和配套音像材料(含磁带、光盘、通过网络方式取代实体推送的音像资料等)单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制定。零售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单价核定后向社会公布;教材含配套音像材料的,纸质部分教材和配套音像材料价格需分别单独核定和标识。

    另外,在教材生产经营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依经营者、消费者提出的建议或依职权适时调整单价。因教材纸张生产技术变革可提供更经济环保教材用纸时,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及时制定新型纸张单价。

    同时,制定或调整教材单价应当进行成本费用调查,听取学生家长、中小学校、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和财政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出版单位应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教材零售价格审核所需要的有关教材用纸规格、印刷色数、正文印张和插页数量等相关资料,不得迟报、漏报、误报和先付印后申报。教材零售价格实行按学期集中审核、统一公布。

    办法还明确规定,教辅材料应坚持学生自愿选用和一科一辅(即一个学科版本的教科书限选一种教辅材料)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未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的配套音像材料应由学生自愿选购,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将纸质教科书与配套音像材料捆绑发行、销售。教材征订部门及学校不得捆绑征订。 (记者 杨林国)

 

[责任编辑: 吴雨 谢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