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两节期间”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

29.12.2014  12:00

    元旦和春节将至,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两节”期间全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严禁在评估验收检查工作中赠送和收受红包、购物卡、土特产等,严禁使用公款相互宴请。

    省教育厅明确提出的“四严禁”内容包括:严禁使用公款相互宴请,购买赠送烟花爆竹、鲜花,购买赠送贺卡和年货节礼等物品。严禁在评估验收检查工作中赠送和收受红包、购物卡、土特产等。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要统一封存停放。

    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严格要求,规范行为,带好队伍。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加大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申红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