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新目标举措:用数据说话

19.12.2014  12:21

  我省是全国率先开展文化产业全行业统计的省(市、区)之一。近年来,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文化产业统计已经建立起由省文化改革发展办、省统计局牵头,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省档案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安监局等15个省直部门负责本行业文化产业统计的工作模式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2014年我省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6万多家被调查单位积极参与,较好地完成了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任务,基本摸清了全省文化产业的“家底”。今年发布的《2013年贵州省文化产业统计报告》反映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许多新情况、新亮点、新启示,为此,我们专门采访了省文化改革发展办负责人,重点从六个方面对我省文化产业发展一一解读,为各级领导和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提供决策参考。

  记者: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近年来,我省在全面完成改革阶段性任务基础上,坚持以发展倒逼改革、纵深推进,不断破除了束缚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释放原生动力,总结起来,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如何?

  省文化改革发展办负责人:我省经过这么多年的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改革红利逐步释放,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态势好、增速快的总体特征。截至2013年底,全省文化产业单位共有11698个(包含企业、行政事业和社团单位),其中法人单位10643个,产业活动单位1055个,文化产业单位比上年增加3269个;个体工商户50344户,比上年增加22695户;共有从业人员32.82万人,比上年增加9.62万人;收入483.00亿元,比上年增加96.81亿元,增长25.07%;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09.72亿元,比上年增加57.69亿元,增长37.95%;占GDP的比重为2.62%,比去年上升0.4个百分点,增长18.02%。从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两部分的构成来看,2013年文化产品的生产的增加值154.92亿元,比去年增长45.19亿元,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73.87%;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的增加值为54.80亿元,比去年增长12.50亿元,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6.13%。据统计,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11年111.18亿元增至2013年209.72亿元,年均增幅35%以上。

  记者:我省具有十分丰富的文化资源,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省。但从发展路径上看,文化产业发展主要还是资源依托型,具体有何特点?

  省文化改革发展办负责人:我省文化资源丰富,是全国拥有世界级、国家级、省级以上自然、历史、文化遗产最多的省份之一。近年来,我省利用自身文化资源,积极探索文化资源产业化,形成了独特的发展模式,如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利用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省文化资源的禀赋优势和实际,较好地发挥了比较优势。文化产业十大行业中,增加值排在前四位的分别为文化休闲娱乐服务69.02亿元、文化用品生产37.14亿元、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25.51亿元、工艺美术品生产19.8亿元,共计实现增加值151.47亿元,占全省总增加值比例达72.22%,均实现了40%以上的高速增长,其中生产效率最高的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增加值/资产比例为50.67%。统计数据显示,一方面我省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迅速,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成效初显,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较好的传承与发展,文化资源禀赋优势正逐步转化为市场中的竞争优势,文化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还存在科技含量低,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不足,文化创意设计还在较大程度依赖广告业、建筑设计服务等传统业态,现代文化创意设计与产品生产仍是我省文化产业中的短板。

  记者:我省近年来优化文化资源的存量布局,依靠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促进国有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在市场准入、财政税收、信贷支持、土地政策等方面加大了对民营文化企业和个体户工商户等文化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国有文化企业、民营文化经济发展成效如何?

  省文化改革发展办负责人:发展文化产业的主体是企业。针对我省文化发展基础薄弱,文化企业普遍弱小,文化市场发育不全,转企文化企业在产品生产、经营开拓、内部治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以深化完善转企改制,发挥国有骨干文化企业的龙头作用,积极探索中小微民营文化企业(个体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项目、资金、金融、政策等扶持力度,推动民营文化经济快速发展。2013年,全省国有企业430家,占全部文化企业6743家的6.38%,从业人员19910人,收入88.10亿元,共计实现增加值24.38亿元。其中,省直党报、期刊、广电、出版、演艺5大骨干国有文化企业总收入82.87亿元,上缴税收3.95亿元,利润5.58亿元,净资产利润10.16%,5个集团公司共拥有子公司232家,从业人员11456人,总资产140.91亿元,净资产54.89亿元,其中,省广电传媒集团收入43.90亿元、省出版集团公司收入32.69亿元,龙头作用明显。2013年,我省共有民营文化企业6165家,占6743家文化企业总数的91.43%,从业人员73855人,收入共计144.36亿元,实现增加值63.78亿元,缴纳增值税2.08亿元,增加值/资产比例为32.78%;全省经营文化产业个体户50344家,共计实现增加值67.20亿元,其中营业盈余达42.99亿元,缴纳税金3.17亿元。总体上,2013年全省民营文化经济共实现增加值130.98亿元,占全省总体增加值的62.45%,成为我省文化产业增长最大的板块,民营文化产业正逐渐成为我省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直接造福民生的新的重要力量。

  记者:我省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够充分,文化企业融资渠道和手段较为单一,直接融资比重较低,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为了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投融资方面有哪些举措?

  省文化改革发展办负责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是各产业门类发展的共性问题,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领域显得更为突出,但是从财政支持、政府支出层面,我们近年来力度不断加大,渠道逐步拓宽,成效日益显著。目前,从省级层面,投融资举措主要有专项资金补助、推动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投融资平台建设等。一是专项资金。2011-2014年,争取中央文化产业专项资金2.936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452亿元;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投入总计2.05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248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文化体制改革项目、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多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与科技融合项目、文化产业重要基础工作等。二是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推动省“十大文化产业园”、“十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4个,已开工建设并局部投入使用4个,已开工建设10个,新开工建设3个,完成投资278亿元。一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不断壮大发展,黔东南九黎苗妹、铜仁大明边城、兴义布谷鸟等一大批民营文化产业项目建成投产。三是招商平台建设。2011年-2013年,在深圳文博会上签约总金额549.42亿元,到位资金约60亿元。2014年,通过“贵州省政府招商引资信息网”重点推介文化产业项目62个。贵州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完成项目投资3.16亿元,设立中广创投、能矿投资、遵义红旅等6支基金,基金管理规模达45.3亿元。以上投融资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记者:各市(州)文化产业是我省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市(州)文化产业企业分布和产业布局有何特点?

  省文化改革发展办负责人:全省9个市(州)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较好,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多元共生的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当前,文化产业增加值排在前四位的贵阳市61.92亿元、遵义市40.38亿元、六盘水市23.76亿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21.15亿元,共计实现增加值147.21亿元,占全省增加值的70.19%。从2013年各市(州)文化企业类型分布情况来看,民营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主要集中在贵阳市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我省集体文化企业数量较少,贵阳市有21家,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有14家;港澳台商投资的文化企业有15家在遵义市;外商投资的文化企业在铜仁市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各有10家。遵义市的文化个体数量最多,共有14794户,文化从业人员也最多,共有75086人。产业布局除贵阳相对集中综合性文化业态之外,初步形成了遵义红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安顺屯堡文化与旅游融合、毕节古彝文化与旅游融合、黔东南苗侗文化与旅游融合、黔南布依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发展格局。

  记者:我省正在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文化产业增加值作为衡量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也日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从文化产业增加值来看,全省88个县(市、区)文化产业发展及其小康监测目标完成情况如何? 

  省文化改革发展办负责人:从文化产业增加值、收入、从业人员等核心指标来看,2013年文化产业增加值、文化企业收入和单位数最高的区县是贵阳市的云岩区,增加值达180714.04万元,收入为628728.10万元,共有文化产业单位1229个;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最高的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雷山县,占比达7.14%;文化从业人员数最高的区县是贵阳市的南明区,共有文化从业人员19443人;个体户最多的区县是遵义市的遵义县,共有文化个体经营户3057户。从88个县(市、区)来看,2013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全面小康统计监测目标值4%的有13个,3%(含3%)~4%的有22个,2%(含2%)~3%的有17个,1%(含1%)~2%的有28个,1%以下的有8个。目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目标值的县(市、区)比例只有14.77%,离全面小康统计监测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本报记者 沈仕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