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四有”工作 顺利推进

16.06.2016  03:29

本报讯 目前,开阳县文物“四有”——有保护标志、有保护组织、有保护范围、有记录档案工作进展顺利。

5月下旬,开阳县先后竖立了宝王庙、长庆寺、蓝秧碑、客籍会馆、张学良将军幽禁处旧址等10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说明碑。

开阳县文物“四有”基础工作自去年10月启动以来,县文广局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复实施,将“四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专人负责。目前,全县累计竖立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说明碑15块,划定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10处,建立了5处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规范档案。同时,指导有关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建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15个,聘请5名文化志愿者专门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马头寨古建筑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帮宝王庙与长庆寺等重要古建文保单位的保护工作。

(本报通讯员 李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