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完成全省新闻记者证2015年度核验工作

15.06.2016  20:19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2015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我局对2014年7月以来换发的第五代版新闻记者证进行了核验。重点核验:是否存在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广告公司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等新闻单位以外的人员办理新闻记者证的情况;是否存在为新闻单位中的党务、行政、广告、发行等非采编工作人员办理新闻记者证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注销离岗、离职、离退休人员的新闻记者证的情况;是否存在为有关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的人员办理新闻记者证的情况;是否存在新闻记者证丢失后,未及时注销并刊登作废声明的情况;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并遵守保密承若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新闻记者证持政人员本年度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记者证是否存在持本部新闻记者证的情况。

各新闻单位分别成立了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小组,仔细对照核验重点及新闻记者证发放要求,清理清查本单位所有持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逐个审核持证人员的条件,形成通过年度核验和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人员名单,如实填报《新闻记者证2015年度核验表》,及时收回并申请注销不予通过年度核验人员的新闻记者证,并上报我局;各新闻单位还将通过年度核验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媒体的显著位置上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我局的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我局对全省3102位持有记者证人员进行了清理清查。根据核验结果,按照持有新闻记者证人员数量1:1的比例,已发放贴花2818个;中央新闻单驻黔机构的31位负责人参加了年度核验并免费领取了2016年度核验标签。收回记者证86个,注销记者证175个(其中,报刊出版单位112个、广播电视系统63个)。对没有参加年审的绥阳县、罗甸县、长顺县、三穗县、榕江县、望谟县、晴隆县、玉平县广播电视台及新闻机构,我局将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暂停核发新闻记者证,并建议其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对其负责任给予处分。

这次年度核验工作,我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清理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纯洁了新闻记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