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出炉,都有哪些涉及省民政厅

14.02.2017  03:31

为切实推动《政府工作报告》落细落小落实,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坚持责任分解与报告起草同安排、同部署、同启动,贵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照“任务目标化、责任明晰化、量化具体化”的原则,将《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为15项主要预期目标、188项重点工作任务、32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任务,逐项明确牵头省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形成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都有哪些涉及贵州民政?

1.更加注重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推广“五个三”经验,解决搬迁群众长远生计问题,确保贫困群众不仅住上新房子,更要过上好日子。(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共同负责)

2.严格落实“五主五包”责任制。(省扶贫办牵头,相关单位共同负责)

3.强力推进20个极贫乡镇包干定点脱贫攻坚。(省扶贫办牵头,相关单位共同负责)

4.省市两级政府部门应用系统全部迁入,已迁入应用系统数据资源目录和省直部门绿色数据全部上架开放。引导各行各业依法采集并开放数据。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共同负责)

5.抓好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大健康等领域重大项目595个,启动一批重大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单位共同负责)

6.扩大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民生领域投资,完成“1+7”民生工程投资1100亿元、“十件民生实事”投资700亿元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单位共同负责)

7.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民政厅共同负责)

8.深入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强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失业人员、复退军人、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扎实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妥善做好改革改制企业职工培训、转岗和安置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民政厅、省残联共同负责)

9.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保护。(省民政厅牵头,省妇联共同负责)

10.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省民政厅牵头,相关单位共同负责)

11.加强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兜住困难群体民生网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民政厅共同负责)

13.加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省安全监管局、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农村、城市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5%和10%。(省民政厅牵头,相关单位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