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方案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

02.05.2018  19:53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贵州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具有贵州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教协同育人体系更加完善,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贵州建设需要。

    同时,为提升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吸引力,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落实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服务基层奖励。

    该方案指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比例。

    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具有学历学位博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助。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已在县级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记者 曾帅)

[责任编辑: 栾小琳 邓娴]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推进健康贵州建设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推进健康贵州建设 ——医疗新华
贵州出台政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引力
    新华社贵阳5月3日电(记者肖艳)为激励医疗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