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疾控中心未向任何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

23.03.2016  00:03

  近日,据澎湃新闻报道“涉案5.7亿元疫苗未经冷链运输流入18省份,山东广发协查函”事件,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据省疾控中心调查了解:我省各市州均未收到山东相关单位的协查函。

  尽管如此,省疾病控中心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了认真的排查,同时将继续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疫苗的管理,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疫苗可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指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则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这种疫苗可由省疾控、市疾控或区疾控采购。

  此案并未涉及一类疫苗,广大公众不必恐慌,更不必担心国家免疫规划中免费统一分配发放的一类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一直以来,贵州省疾控中心都是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合格的且已中标的疫苗经营企业和疫苗生产企业进行第二类疫苗的采购,采购的每一支疫苗都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并由全省各疾控中心冷链系统规范储存、配送至各接种单位,同时,各接种单位均按要求做好疫苗的冷藏,每日开展温度监测,确保储存规范。贵州省疾控中心未向任何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

  同时,省疾控中心专家表示,接种未按规定进行规范冷链存储、运输的疫苗可能产生的最大影响是接种的疫苗无法产生保护效果,即接种无效,因此,如有接种二类疫苗需求的,则必须选择有资质保证的正规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