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新时代

14.07.2017  10:41

 

  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新时代

  杨  柱

今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颁布实施,必将对中医药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标志着中医药事业从此迈进新时代。

立法是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独具特色和优势。1956年在毛泽东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地分别设立中医学院,开创了现代中医药高等教育新纪元。此后,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各地陆续建立中医学院。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中医药类高等院校24所,在校学生近30万人,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中医药高级人才。中医药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如行业服务能力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特色优势发挥不够;人才培养主要依赖院校教育,师承教育严重滞后等,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对中医药发展进行规范和调整。

立法将进一步激发中医药事业发展新的活力

一是放宽了有关规定。允许师承人员报考中医医师资格;中医诊所设立和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简化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的审批流程等等。这些“松绑”,符合中医药人才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

二是促进了市场化发展。明确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等等。社会资本的涌入有利于提高中医药市场化程度,必将大大激发行业活力。

三是强化了规范管理。加强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监管,注重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有利于提升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赢得更多的消费者。

立法将进一步拓展中医药事业发展新的空间

一是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道。将中医药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和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等,必将进一步拓展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空间。

二是推进了传统与现代的结合。尊重中医药基础与传承,重视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强调中西医结合,强调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必将进一步拓展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空间。

三是突出了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中医药科学研究与传承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对外交流与人才培养范围,促进中医药文化的国际传播和应用,必将进一步拓展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空间。

中医药高校应大有作为

贵阳中医学院作为贵州唯一的中医药高等院校,更应抢抓机遇,趁势而上,大有作为。

一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动适应健康中国发展需要,造就一批名师名医,引领学生成长成才,构建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满足需求、协同高效的高等教育体系。

二是传承中医药文化。围绕文化强国战略,加强中医药应用研究和文化建设,推进文化传播,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构建民族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

三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立中医药人才创新创业引导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持续动力。

四是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积极发展中医药留学生教育,努力把中医药高等教育打造成为中外人文交流的新名片,不断提高中医药在国际医药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导权,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

(作者为贵阳中医学院院长、贵州省中医药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