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10月1日起实施《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

30.09.2018  21:25

  昨日上午,记者从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从10月1日起,严格按照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强化执法行为。

  据该支队督察大队队长谢斌介绍,《规范》的实施意味着综合行政执法将有了一个权威性、统一的执法规范和标准。同时,将把《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纳入各综合执法队伍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范畴,每个月将对各区、市、县的执法纪律、装备规范、着装规范等进行考察考核,督促指导各区完善执法行为。

  此外,按照《规范》明确要求,正式人员着装必须统一;执法部门要对执法过程全部记录,保证执法过程能够全程回放;对于城市管理队伍对同一个行为执法时,必须保证有两台以上机器从不同角度进行记录,保证记录下完整、清晰的执法过程。(记者 陈玲 陈佳艺)

[责任编辑: 刘菲 栾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