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驾照可异地换领审验

31.03.2016  10:55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新规明起施行

驾照可异地换领审验

    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3月30日,记者从贵阳市交管局了解到,139号令并没有涉及网传的“新驾驶证记分标准”,但新规有不少新增内容,更加便民利民。那么,究竟有什么变化呢?交警部门作了解答。

     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考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科目二考试的,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

     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

    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在白天考试时,要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

    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免去了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

    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身体条件视力要求中,新规新增,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放宽

    “139号令”进一步放宽了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就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

     实习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也注销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

    “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1、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2、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3、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4、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5、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6、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7、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有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记者 曹源麟)

[责任编辑: 罗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