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黔西南州法院系统公告

21.03.2015  18:34

               

  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罗小叶:

本院已受理原告罗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联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是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逾期未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在对方当事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法庭将不再组织质证。本案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分别为举证期限届满后三日上午10时和普安县人民法院地瓜法庭,被告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坤才:

本院已受理原告岑吉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发刚、陈付安、李发翠、陈付响、祁瑞珍: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布依族苗族治自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彩优:

本院受理原告李明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牟连芬:

    本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刚诉你及张杰、张建南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遗失声明

兹有谢学飞兴义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22301600103907)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兹有黄春艳兴义市梦轩床上用品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22301600103765)不慎遗失,特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