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界定不明确产生的纷争

03.07.2015  18:06

7月2下午正常下班后,总工会党组书记办公室坐着8位群众,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他们是来自德江县出租车行业的经营者,一位经营者代表冉XX说:我们向县政府和客运主管部门提出的诉求:一是我们在购买经营权时,当时客运主管部门在会上说,我们的经营权按照当时的合同顺延一个周期(一个周期为8年,合同上没有明确),现在政府和客运主管部门为了规范客运车辆管理,将顺延时间定为1年;二是客运主管部门通知我们经营者是在7月3日前将个人所有资料交到部门管理处审核,7月3日(含7月3日)后交的一律不予办理,而客管部门今天通知必须今天将所有资料交结束,我们现在资料些都没有做好,今天交是来不及了;三是我们周边的县市都是按一个周期顺延,我们为什么顺延一年。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黎忠孝发言:通过听了大家的发言,你们是在争取你们的利益最大化,作为我们工会的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天把你们集中在这里,是想对你们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在根据你们的情况争取利益最大化是否合法。党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和要建设法制中国,这就说明了我们不管从事什么活动都得要依法办事,取得合法利益,现在我根据你们的发言讲三个问题:一是你们的延期8年是否有有效的合同和其它支撑的合法依据;二是通知你们交申报资料有括弧含7月3日,说明就是今天;三是其它周边县市按一个周期顺延,他们是否合法,他们不合法不代表我们就跟着他们不合法。大家都是明白人,在现实的法制社会国家里,要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去做那些不合法的违法事。我给大家提个建议:大家回去将你们的申报材料按时填报上交,边办理审核程序边找能支撑你们争取合法利益的法律依据,让你们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通过与大家的沟通和交流,大家都心平气和,知道自己的诉求无有效的法律依据支撑,同意将申请资料填写上报,主要是因时间来不及,大家提出请求,请黎主席跟政府和主管部门协调,将申报时间延长到7月3日中午12点钟,超时后果自负。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至于大家提出的时间问题,我将尽我的最大努力跟政府和主管部门协调,希望他们能宽限你们的时间要求,我协调好后电话联系你们。(德江县总工会    田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