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残联“送法上门”宣传残疾人保障规定

12.01.2015  01:03

 

      “你们送法上门,这样很好!谢谢你们,我要好好抽空学学残疾人保障规定啦。”这是元月6日,贵阳市南明区残联将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和《贵阳市残疾人同步小康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单行本送到南明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刘永贤同志手里时,刘永贤部长说的话。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是2014年9月10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8日贵州省第十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性法规。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为更好地宣传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及《贵阳市残疾人同步小康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南明区残联在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中,把对《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和《贵阳市残疾人同步小康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等残疾人法制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元旦刚一过,南明区残联的负责同志就将《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贵阳市残疾人同步小康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等单行本送到区四大班子手里,皆在推动残疾人同步小康建设,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法治氛围,增强残疾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意识。 

      “下一步,南明区残联将开设专题培训班、设立街头宣传点,并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及《贵阳市残疾人同步小康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社会都来关爱残疾人,同时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全力推动全区残疾人同步小康建设,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南明区残联理事长蓝峻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