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老人“4合1”关爱照料制度 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06.09.2015  17:22

中国江苏网9月6日讯(记者 罗鹏 实习生 王澎)记者今日获悉,江苏省民政厅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全面建立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1+1+1+1”关爱照料制度,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标准保障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按照供养标准足额安排资金,将供养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7月1日前完成提标工作,确保从7月1日起足额发放供养经费,对分散供养对象供养资金按月或按季度并于季度首月足额打卡发放。

通知要求,我省要全面建立分散供养的孤寡老人“1+1+1+1”关爱照料制度,由乡镇(街道)民政办、一名党员或村(居)干部、一名供养对象的亲属或邻居和老人签订协议,实施关爱照料服务,这类老人将一户不漏签订“1+1+1+1”协议。据了解,此项制度要求最迟于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起协议照料服务制度将列入城乡社区和民政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表示,关爱城乡孤寡老人,守住民生保障底线是该制度出台的初衷。“1+1+1+1”照料监护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全面掌握分散供养老人的生活、身体、住房、就医等情况,还为量身定制帮扶方案提供了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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