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开展2017年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0.03.2017  02:09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全县开展春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对象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及主要面向学生销售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20日。

      此次检查内容为:一是组织学校食堂负责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重点岗位从业人员等对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二是督促所有学校食堂在春季开餐前对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核查,并选用适宜的方式方法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和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三是检查食品留样情况、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情况;四是继续落实学校食堂“三个严禁”要求情况,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五是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条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为重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

      检查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未落实;二是部分学校留样不规范,无专用留样冰箱,留样容器不密闭,留样量过少,留样记录不全;三是部分学校冷藏、冷冻柜结冰过厚,未定期清理,未使用食品专用袋盛装食品,食品未加膜加盖分类存放;四是部分学校食堂房屋陈旧、面积窄小,不能进行功能分区,无“三防”设施”;五是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上岗期间未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截止目前,共检查学校食堂15家、幼儿园3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餐饮食品安全指导,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共10份。要求整改经营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目前,该县春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仍然在进行中。

(从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