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出台规定: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55人

12.02.2015  10:03

  昨天,省教育厅出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基本普十五”30条,对于乱收费、大班额现象、学生打架、喝酒等现象说“”。同时要求小学和初中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6%、1.8%以内,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55人。

  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行为“八项规定”常态化。不说谎,爱他人、爱劳动、孝父母,您好、谢谢、对不起成为口头禅;不插队、拥挤、喧哗;不骂人、打架、欺负他人;不浪费粮食、水、电,不比吃穿、乱花钱;不吸烟、喝酒、赌博、偷盗、进网吧,远离毒品;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涂乱画、踩折草地花木,便后冲水洗手;不闯红灯、乱穿马路;不迟到、早退、旷课、作弊,遵纪守法。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达85%以上;小学生、初中生年辍学率努力控制在0.6%、1.8%以内。

  3、依法规范办学,不乱办学、乱收费,推进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评议。

  4、经费投入保障,落实教育经费有关政策,保证及时全额拨付用于教育,不挪用、截留中央、省和市(州)教育资金。

  5、对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各学科教师配齐,教师结构合理,教师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低于72学时,师德师风优良。

  6、校内醒目处书写有教育方针、好教师“四有”标准、“贵州教育精神”、“教师誓词”和“自律歌”等。举办道德讲堂、家长学校,有校史室,校园文化各具特色,基本实现“六化四园”。

  7、乡镇中心完小及以上中小学建有塑胶运动场、医务室,体育卫生设施达标。校园体育、艺术教育活动丰富,校园足球普遍开展。坚持开展课间操、眼保健操,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开展大课间活动课,实现体艺特长“2+1”,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全面发展。

  8、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全面落实防“六灾一渗透一恐暴”,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9、关爱家庭贫困生和“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获得国家资助。

  10、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教育督导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单列。

  11、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原则,实现乡镇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加快村级普惠幼儿园建设,发展城镇优质民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无附设小学学前班,其它小学附设学前班逐年减少,低质民办幼儿园比例逐年下降。

  12、幼儿园基本实现每班“两教一保”。

  13、建立县乡村三级集团化办园管理网络,以集团化办园为载体,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市(州)、县教研部门设有专职教研员。

  14、执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消除“小学化”倾向。在游戏中开发智力,在活动中培养幼儿良好生活和学习习惯。

  15、科学布局中小学校点,逐步减少农村小学教学点数量。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大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坚持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任职、任教制度,县域内骨干教师(含校长)每年交流轮岗比例达10%以上。

  16、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依法按时组织学龄儿童少年入学,小学升初中整班移交,免试就近入学。

  1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60%。

  18、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班级课程表、时间表、校历表上墙。

  19、农村寄宿制学校实现“每生一床位”,建有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开水房和淋浴室等设施,提供安全饮用水。通自来水的完小及以上学校建有水冲式厕所。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中小学教育资金落实。农村寄宿制学校初中、小学生住宿率分别达70%和30%以上。

  20、村级以上学校基本实现“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用好省级已建成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21、学生食堂设施完善、管理规范,食品安全卫生营养,营养餐实行县级“四统”和“校财局管报账制”。

  22、执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县域内推广集团化、学区化办学,积极开展薄弱学校帮扶活动;学校图书管理实现“三个三分之一”,配齐教学仪器设备,开齐演示和分组实验课。

  23、原则上乡镇不设置普通高中,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55人,省级一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规模达5000人以上,各市(州)有一所以上高中阶段特教学校。

  24、与对口帮扶市建立学校“一对一”挂帮机制,经常开展合作交流活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25、各市(州)有一所以上省级一类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有学生乐团、足球队等,有学生社团20个以上,招收配额生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总数的60%。

  26、面向全体学生成长、重视学生实践、探索普职互通、注重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评价,办学各具特色。

  27、办学规模扩大,普职比大体相当,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年流失率控制在10%以内。围绕产业、经济社会需求不断优化专业设置,避免专业同质化,实行错位、差异、特色发展。

  28、完成中职“百校大战”,各项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配齐配强专业教师。

  29、推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模式,深化“三个合作”(校企、校政、校校),培养培训双肩挑,校企、扶贫基地作用充分发挥,用“招得进、留得住、学得好、用得上、走得畅”对学校量化考核。

  30、争创省级示范中职学校(全省共60所),在办学理念、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校企合作、教育质量上示范带动引领作用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