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四筹法”筑牢基层基础保障工作

04.12.2015  13:03

晴隆县结合实际采取“四筹法”,认真做好基层基础保障工作,确保了基层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一是财政拨款兜底。针对相对固定的村级运行经费按照相关文件匹配县级有关资金,并认真做好发放工作,确保县级应拨经费不出现“卡壳”和削减现象的发生,足额发放相关经费。2014年,由县级下发的主要基层工作经费有村级运行经费、在任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经费、农村知识青年补贴、党员创业带富基金等。通过采取县级财政兜底政策,确保基层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党费做好保障。除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基层一定比例的党费外,加强党费向基层倾斜力度,每年春节及“七·一”期间,从县管党费中拨付一定资金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同时,根据需要拨付一定县管党费用于开展党建工作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2014年,共列支党员教育培训经费9.84万元,对全县4000余名基层党员进行了培训。此外,针对村级活动场所实际情况,需要的,拨付费用进行修缮。比如,2015年,针对晴隆县莲城镇五里村党员活动室情况,拨付10000元用于五里村对党员活动室进行修缮。

三是乡镇匀点补充。除在上级财政保障及上级部门的帮助外,乡镇针对各村实际情况及乡镇财政状况,匀出一部分经费支持村级工作开展。如,乡镇根据收取社会抚养费情况,返还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作为村级运行经费。再如,碧痕镇先后将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茶青交易市场以及道路硬化等7个项目承包给村级组织实施,实施后多出的费用作为村活动经费,经费可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积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助困以及村干部补助等。

四是村级筹点提升。各村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工作需要及村级经济积累情况,用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积累作为办公经费,用于保障村级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推进。同时,积极向帮扶单位争取项目帮扶和资金扶持用于工作保障。如,今年10月,州委党校向晴隆县莲城镇五里村捐赠了4万元工作经费和50套桌椅,为五里村开展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巨大帮助。

晴隆县通过采取“四筹法”,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了基层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无办公场所”和党员干部培训难等问题,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的思想政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