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明年1月起城乡低保再提标

13.12.2016  12:06

从2017年1月1日起,遵义市城乡低保再次提标,城市低保标准最高涨至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涨至3612元,这将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在今年提标基础上明年再提高

2016年1月1日起,遵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城市居民低保保障标准为: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为每人每月545元。桐梓县、绥阳县、余庆县、湄潭县、凤冈县、正安县、道真自治县、务川自治县、习水县为每人每月484元。农村居民低保保障标准为: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为每人每年3132元。桐梓县、绥阳县、余庆县、湄潭县、凤冈县、正安县、道真自治县、务川自治县、习水县为每人每年3060元。

为做好遵义市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公布的新保障标准,近日,遵义市政府已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并部署启动年度核查和提标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执行新的保障标准,原保障标准自行废止。

低保保障标准分为两档

提标后,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和新蒲新区、南部新区为每人每月600元,增幅10.09%。第二档:习水县、桐梓县、绥阳县、正安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道真自治县、务川自治县为每人每月532元,增幅9.92%。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和新蒲新区、南部新区提高为每人每年3612元,增幅15.33%。第二档:习水县、桐梓县、绥阳县、正安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道真自治县、务川自治县提高为每人每年3528元,增幅15.29%。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遵义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原低保保障对象的年度核查和新申请对象的入户核查工作,严格实施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要严格执行低保工作“三环节十步骤”,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确保每个程序都明确规范,每个环节都有人把关,每个步骤都做扎实。要严格按照低保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和新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保障对象的基本保障金,并按规定实施分类施保政策,对特殊困难对象按要求增发补助金。

同时我们将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遵义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与低保核查同步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对象的核查认定,按照采购程序和质量要求及时采购,分别于2017年6、7、8月按月分批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