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兴趣爱好不一定是好事

11.11.2015  15:06

               

 

在江苏徐州艺术圈,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对书画艺术的喜好和“在行”,不少藏友耳熟能详。但人们不清楚的是,在这格调“风雅”外衣下,隐藏的是丁维和用心良苦的贿金洗白手段。这一切,伴随着2014年6月检察机关对其贪贿行为的立案侦查,终于露出了真面目。(新华网/2015年11月3日)
通过分析丁维和“雅好”的手段,我们不难看出,收礼只收书画,转手高价套现成为丁维和贪污腐败的基本方式,而利用书画经纪人,打造贿金洗白“中转站”就成为了他自以为能瞒天过海的的避风塘。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隐蔽的手段,都逃不过法律的慧眼,兴趣爱好的背后总会露出马脚。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警世名言在丁维和身上再次应验。丁维和的案件虽是个案,却是具有广泛警示教育的案例。可能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和丁维和一样有同样的“兴趣爱好”,甚至在这种特殊爱好下仍不知收手,引火伤身,玩火自焚。
其实,作为领导干部有兴趣爱好不一定是坏事,但是必须在兴趣爱好和洁身自好之间把握好一个平衡,掌握好一个度,也只有把握好这个度,领导干部才不至于偏离自己正确的航道,否则有兴趣爱好将不会是好事。因此,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以身作则,洁身自好,率先垂范,把贪污腐败之风扼杀在摇篮之中。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领导干部唯有保持高风亮节之风,正确看待特殊的兴趣爱好,就一定能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