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望谟县“四举措”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久战”

07.02.2015  11:45

               

 

贵州省望谟县“四举措”打好党风廉政建设 “持久战”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贵州省望谟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力度完善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堤坝,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久战。 开展警示教育,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约束力,使其按照廉洁从政要求,规范从政行为,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警示教育,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下大力气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有效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弘扬正气。通过树立典型,找差距,查问题,真正理解腐败对群众和自身的危害,切实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办事能力。 完善体系建设,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从干部工作作风、思想观念及廉洁从政意识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和单位、部门财务管理。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的审核把关,重点整治教育、医疗卫生、民政救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违规操作行为。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委制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意义和措施,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葆党的先进性。增强群众观念,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满足群众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利益观”,努力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坚持把作风转变作为服务群众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突破口。 狠抓纠风建设,强化干部责任意识。 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正形成“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良好局面。加大纠风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工作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与全县总体工作一起部署、检查、考核,变“软任务”为“硬指标”。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有人管,有人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情况作为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吴正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