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探索推行基督教“家庭式聚会备案制”加“五个一”管理模式

28.09.2015  17:17

望谟县积极探索推行基督教“家庭式聚会备案制”加“五个一”管理模式,为黔西南州管理基督教家庭聚会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

挂一张标志牌。根据乡镇(办事处)信教群众的分布情况,为便于监督管理又能满足和方便信教群众过正常的宗教生活,选定某信教人员家庭(该户房屋必须安全)作为乡镇(办事处)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制作统一的标志牌,标志牌含以下内容:聚会地点名称、负责人、参加聚会的人数及名单(控制在15人以内)、聚会时间活动的内容。

推选一名负责人。在家庭聚会点信教人员中选定一名有威望、思想积极向上的人员负责对家庭聚会的管理、组织、活动的记录。并按月向当地政府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或联络员上报活动记录。

制定一个管理细则。县民宗局结合工作实际,参照《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望谟县基督教家庭聚会管理细则》,《细则》中体现加强对基督教家庭聚会的管理,又能够保障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突出抵御外来渗透和防止外来非法传教等内容。

签订一份承诺书。家庭聚会点的负责人要代表家庭聚会点全体信教群众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承诺,签订主要以开展正常宗教生活和抵御外来渗透和防止非法传教为重点的承诺书。

确定一名宗教信息联络员。相关乡镇(办事处)、村组要确定一名宗教信息联络员,负责管理本辖区家庭聚会点的活动情况,特别对有无外来人员进行非法传教进行监控,加强与当地政府、县民宗局的信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