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望谟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获采纳

02.11.2015  17:35

               

近日,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该县教育局的函复,表示其已采纳了该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并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

2015年,检察机关办理了望谟县教育局原局长向某某、原副局长韦某某、原计划财务基建股股长简某某(已退休)涉嫌受贿案,这系列案件在该县影响较大,该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介入该县教育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工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县在工作制度、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该县检察院随即向该县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县教育局认真调研,完善工作制度,确实解决出现的问题,谨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在回函中,该县教育局对检察机关这份“对症下药”的检察建议表示感谢,其已制定并落实相应整改措施,制定了《望谟县教育局工作规定》,逐项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规定,用制度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