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检察院开展枪支弹药安全大检查

31.12.2015  10:14

               

 

为确保检察机关枪支弹药管理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2015年12月30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大黻带领计财科及法警队相关人员对该院枪支弹药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首先对枪支弹药保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检查。该院所配备的枪支弹药全部统一存放于望谟县公安局,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保管值守、双人双锁和枪弹分开存放等管理制度;对持有公务用枪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定期培训,增强纪律意识。其次,对枪支弹药保管的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该院枪支弹药保管室及保险柜均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库内严禁火种,消防设备完好,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机防等措施。最后,对各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枪支弹药处于集中保管状态,并且领用、领退都有领导审批和登记, “三铁一器”等防盗报警装置齐全有效。该院枪弹保养擦拭良好, 无损坏、丢失现象发生,无霉烂变质现象,处于常备用状态。 望谟县检察院通过此次枪支弹药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枪支弹药管理工作。   (检查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