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05.11.2018  10:10

  11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陈鸣明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并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贵、机关党组副书记王贵主持会议。



  陈鸣明在会上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是在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是全省各级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孙志刚书记、主任的重要讲话,对做好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做好机构改革和当前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会议要求,要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化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我省机构改革,加强向省委请示汇报,加强和省政府衔接对接,落细落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保证改革措施于法有据。

  会议要求,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人大机构改革,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严格按照省级机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扎实做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改革,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为提高人大工作的效率、效果提供切实保障。要严明改革纪律,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要坚持“两不误”“双促进”做好当前省人大各项工作,要处理好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有序推进立法、监督、代表、重大事项决定、任免等工作,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人大论坛杂志社记者 吕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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