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

25.08.2015  17:36

 

8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刘一民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机关党组成员、党委书记李继娟传达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中央学习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王立传达了8月21日上午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陈敏尔书记讲话精神,机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珂对《条例》作了解读和宣讲。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刘一民对机关进一步抓好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利器”,巡视工作是反腐倡廉的“利剑”,巡视组是发现问题的“尖兵”。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对全省学习贯彻作出部署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作出安排,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紧扣人大工作实际。

会议要求,要把《条例》作为机关党组、各党支部集中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统一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人大工作职责,推动建好“制度笼子”和“数据笼子”,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四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在学习领会上、思想认识上、工作准备上、组织保障上做好迎接省委巡视组年底到机关巡视的工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