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朝卉带队到云南考察学习公证管理工作

02.06.2014  19: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加快我省公证事业发展步伐,推动我省公证工作健康规范发展。5月27-28日,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朝卉率厅公证工作指导处、元盛公证处一行,到云南省司法厅考察学习。通过到公证处实地调研、召开交流座谈会等方式,学习借鉴云南省在公证机构改革、公证员队伍建设及公证协会换届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28日上午,在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瑾的陪同下,考察组参观了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与华信公证处。对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证机构设置、人员和体制机制、近年来公证业务量、办证收费和证源结构变化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在与明信公证处负责人的座谈中,就公证体制改革和服务发展大局、公证业务拓展、公证处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28日下午,考察组与云南省司法厅召开交流座谈会。会上,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瑾、省公证协会秘书长宋江南等详细介绍了云南的公证管理工作,并就公证机构改革、公证员队伍建设及公证协会换届等相关工作与考察组进行了交流,分享了经验和心得。

  李朝卉在座谈会上指出,云南省公证事业发展迅猛、朝气蓬勃、方兴未艾,政策好、平台高,为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同时,云南省的公证机构规模大、人员多,专业技术水平高、团队作战能力强,管理模式、服务理念严格以市场需求、服务对象要求为导向,实现了公证事业发展、公证员价值体现、满足群众需求的“三赢”局面。

  李朝卉最后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云南省司法厅的敬业精神和工作作风,以务实的工作态度,努力追求工作中的“细致、精致、极致”,打破我省公证机构发展的瓶颈,推动我省公证事业上一个新台阶;二是要继续加强业务能力学习,认真钻研“一法三规”等法律法规,强化执业能力建设,提高公证管理能力;三是要牢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思想,认真学习和借鉴云南省司法厅在公证机构改革、公证员职称评审、公证员队伍建设、公证协会换届等方面工作的经验和心得,牢牢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以踏实、务实、求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推进贵州省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