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8个村(居)再获国家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

23.01.2015  15:09
本网讯 (通讯员 蒋先雄)近日,从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对第五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授牌的决定获悉,六盘水市又有8个村(居)获国家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 近年来,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9〕83号)、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活动方案>的通知》(黔人口发〔2012〕1号)的安排,六盘水市协调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联合行文,印发了《六盘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口通〔2012〕12号),对全市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提出规划,到2014年,全市将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国家级示范村24个,省市级先进村100个。并明确工作经费、工作标准、创建措施、奖励办法、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等保障措施。2010年至2013年,已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国家级示范村16个、省市级先进村60个。 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第五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选工作的通知》(国计生协[2014]48号)的统一安排,六盘水市计生协会及时组织自查、评估,查漏补缺。经省计生协会代国家计生协会抽查、评估,全市各级计生协会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工作中,将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与建设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相结合;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融入村级民主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每月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让群众在计划生育事务中做到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充分调动了村民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促使村级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公开公正。逐步建立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六枝特区长湾村、盘县刘家湾等八8个村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编辑 曾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