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统一的城管执法条例草案终止审议 各地可自行制定相应法规

24.09.2015  11:08

  去年,根据段志林等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城市管理条例的议案,省人大财经委起草了该《条例(草案)》。今年1月和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十六次会议分别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在目前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情况下,制定全省统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难以规范各地的不同情况,缺乏可操作性,建议由各市州按照修改后的立法法的规定,根据本地城管执法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地方性法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对上述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终止审议《条例(草案)》,下一步由各地按照立法法规定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相应法规。

  贵州日报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