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52条措施力促民间投资发展

29.09.2016  17:09

    昨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召开相关新闻发布会,通报贵州省出台《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10个方面共52条具体措施。围绕着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最大限度放宽投资准入,千方百计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方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在扩大总量的同时,加快转型、升级,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若干措施》,贵州省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包括建立健全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依责监管、全程监察”的高效透明监管体系。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包括向民间资本开放可以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等领域项目。消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显性隐形门槛,出台鼓励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民间投资的有效举措。同时,在投资审批、资金补助、土地、优惠政策等方面实现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同等待遇。

    合理引导民间投资。包括及时发布相关规划、政策,提高政务透明度。推进省级综合项目库建设,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建设。建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池”。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从健全地方金融体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扩大资本市场融资和深入推进政银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10条工作措施。包括实现各类银行的县级全覆盖,安排专项资金、设立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等,助推小微企业及“三农”融资担保贷款风险。

    创新使用财政资金,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范围和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包括”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安排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计贵州脱贫攻坚基金,募集规模达3000亿元。

    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支持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降低企业土地使用成本和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方面,提出了7条工作措施。

    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支持“千企改造”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进一步放宽“千企改造”项目招标条件和严格落实“千企改造”企业优惠政策,将地方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发挥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导向作用,确保每年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额度达到60%以上;在全省支持10个示范区开展扩大民间资本投入服务业试点工作。

    积极推广PPP模式。加快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开发金融产品和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给以PPP项目差异化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小牧,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利率适当优惠。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没有明确为开工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落实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对政府拖欠各类企业的工程款、无物资采购款以及应退未返保证金进行清理。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推进机制,对民间投资滞后的地区开展重点督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对政府违约和政策不落实等问题,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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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破题“融资难、融资贵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在昨天的发布会现场,针对如何破解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专家也提出了相应的办法。

    其中包括,2016年实现贵阳银行、贵州银行、村镇银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县级全覆盖和贵州股权交易中心市(州)全覆盖,增加资金供给。

    加快贵州融资综合服务平台(GFISP)和贵州省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信息平台”(B2E)等平台建设,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以股权方式投资民营企业,共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与企业共担市场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目前,由省级政府出资设立的涉及投向民营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共有8支,总规模超过3000亿元。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大力推进多品种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提高企业债券融资的覆盖面。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拨付给省担保公司作为注册资本金,用于注资参股财力薄弱的贫困县县级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习生 肖心竹 记者 胡锐)

[责任编辑: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