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凯里至雷山等3条高速公路设站收费

16.12.2015  15:41

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凯里至雷山、望谟至安龙、独山至平塘高速公路设站收费。批复内容分别如下:

同意凯里至雷山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西江、黄里2个匝道收费站及雷山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凯里至雷山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自2015年12月20日起,至2045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收费工作由贵州东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同意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望谟西、岩架、册亨、丫他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从2015年12月20日起,至2045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收费工作由贵州西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同意独山至平塘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平塘东1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独山至平塘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自2015年12月20日起,至2045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收费工作由贵州独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