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个市级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红线保护工作问责办法出台

01.07.2016  03:40

近日,经六盘水市委、市政府同意,《六盘水市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红线保护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执行,这是我省第一个市级层面出台的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红线保护的问责办法。

六盘水市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红线保护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共16条,包括制定的目的及依据、问责坚持的原则、问责适用范围、问责基本程序和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切实增强六盘水市党政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生态意识,保证林业生态建设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六盘水市根据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实际和《六盘水市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六盘水市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红线保护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报经六盘水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

六盘水市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红线保护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的出台,对推动全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具有促进作用,也是推进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县乡村造林绿化等工作顺利实施,实现我省2020年森林覆盖率预期目标的基础保障,对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现同步小康目标和美丽贵州,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